Article 15

In force

示范区建立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利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生态损害赔偿和责任追究等制度,提高资源节约和环境准入标准,加大环保执法力度,推动循环化改造和资源循环利用,推进清洁生产,引导产业结构向低碳、循环、集约方向发展。

示范区支持发展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产业项目,禁止发展高能耗、高污染和高环境风险的产业项目。

Local Regulations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February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