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

Amended

建立学校风险防范和风险分担机制。公办学校由财政保障购买校方责任保险和校方无过失责任险。民办学校由学校举办者自行决定购买校方责任险和校方无过失责任险。购买校方责任险和校方无过失责任险的标准应当随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赔偿实际逐步提高。

Local Regulations ·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