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In force

代表应当通过视察、专题调研、代表小组活动和走访等方式,与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了解本省的重要情况和问题,对本省各方面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

Local Regulations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