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In force

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域的新建道路应当根据功能需求,规划以干线、支线管廊为主的管廊;老城区结合城市更新、道路改造、地下空间开发等要求,因地制宜、统筹规划以缆线管廊为主的管廊。

管廊建设按照管廊专项规划有序推进,并与道路建设同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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