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2
Amended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一次审议地方性法规案,在全体会议上听取提案人的说明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意见,由分组会议重点对法规草案的必要性、可行性、主要制度规范的规定是否合理等进行审议。
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二次审议地方性法规案,在全体会议上听取法制委员会关于地方性法规草案修改情况和主要问题的报告,由分组会议重点对地方性法规草案修改稿是否与上位法相抵触、框架结构是否合理等进行审议。
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三次审议地方性法规案,在全体会议上听取法制委员会关于地方性法规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分组会议重点对地方性法规草案修改稿是否与其他的地方性法规相协调、各方面提出的主要问题是否得到妥善解决、立法技术规范等进行审议。
Local Regulations · 广元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