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4

Amended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地下管线建设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报送地下管线工程项目档案资料与地下管线变化信息、汇交测绘成果,或者报送的地下管线工程项目档案资料与地下管线变化信息、汇交的测绘成果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Local Regulations · 淮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