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4

In force

鼓励当事人通过协商达成纠纷和解,和解有困难的可以申请调解组织进行调解。

调解组织应当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化解纠纷。

当事人不能或者不同意通过和解、调解解决纠纷的,可以通过行政裁决、行政复议、仲裁、诉讼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解决。

Local Regulations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