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5

In force

在产业园区开放开发中改革创新、先行先试未达到预期效果甚至失败,但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有关人员的责任:

(一)决策和实施程序符合规定的;

(二)个人和所在单位未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未与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恶意串通,损害公共利益的。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Local Regulations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