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1

In force

园区管委会实行主任负责制。

园区管委会应当建立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规范行政决策和执行程序,建立产业园区重大决策调查研究、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责任追究制度,促进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法治化。

园区管委会应当编制年度工作报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

Local Regulations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