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9
In force燃气设施应当定期巡查、维护、更新。
燃气计量表设置在居民住宅内的,燃气计量表和表前燃气设施由燃气经营者负责维护、更新;燃气计量表后燃气管道、燃气燃烧器具等由用户负责维护、更新。燃气计量表设置在居民住宅公共部位的,燃气管道进户墙内侧以外的燃气设施由燃气经营者负责维护、更新;燃气管道进户墙内侧的燃气设施和燃气燃烧器具等由用户负责维护、更新。
燃气经营者应当按照供用气合同的约定,对单位燃气用户的燃气设施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Local Regulations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