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1

Amended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六个月内应当完成公共环境艺术品配置。配置完成后一个月内,建设单位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公共环境艺术品配置情况及有关资料。

Local Regulations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