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2

Amended

立法计划和规划在实施过程中需要调整的,有关机关或者组织应当提出报告,由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会同有关机构进行研究,提出是否调整的意见,提交主任会议审定。

Local Regulations · 晋中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2,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