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Chapter 3 保护管理Article 18In force严格控制不可移动红色文化遗存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的项目建设和工程施工。因特殊需要进行项目建设和工程施工的,工程设计方案应当由所在地县级城乡规划(建设)主管部门征得文化(文物)主管部门同意后予以批准。建设、施工单位进行项目建设和工程施工时,应当保证红色文化遗存的安全性和完整性,不得破坏其历史风貌。Local Regulations · 龙岩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18Article 17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