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In force

十堰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武当山古建筑群保护工作的领导,十堰市文物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武当山古建筑群保护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丹江口市人民政府、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理委员会负责本辖区内的武当山古建筑群保护工作,据实安排保护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其所属的文物行政部门是武当山古建筑群保护工作的主管部门,宗教、旅游、公安、住建、规划、综合执法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履行所承担的保护职责。

Local Regulations · 十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5,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