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城市管理条例/Chapter 3 城市管理规定Article 33In force城市农贸市场、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二手车交易市场等商品交易市场的建设应当符合商业网点布局规划,按照标准化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要求,配套建设相关设施。市场开办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市场内部的区域划分、环境卫生、车辆停放、计量管理、消防安全等工作,及时制止并向市场和质量监督主管部门报告市场内违法经营行为。Local Regulations · 上饶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18Article 32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