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3
In force城市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应当实行管线入地。城市新区、各类园区等成片开发区域的新建道路应当根据有关专项规划同步建设地下综合管廊。老城区应当结合旧城更新、道路改造、河道治理、地下空间开发等,统筹安排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供水、供电、供气、通信、有线电视和公共交通等地下管线产权、管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地下管线综合管理机构提交本单位的地下管线信息。
Local Regulations · 上饶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