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

In force

大围山区域生态和人文资源的保护及其相关利用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大围山区域,是指以浏阳市大围山国家森林公园为中心,包括浏阳市大围山镇、达浒镇、张坊镇、小河乡行政区域在内的地域范围。

本条例所称生态资源,是指在一定社会经济技术条件下,能够产生生态价值的自然物质和自然能量的总和,包括森林、山岭、溪流、湿地、地质遗迹、野生动植物等。所称人文资源,是指人类社会所创造的、具有特定历史意义与价值的物质和精神成果的总和,包括古文化遗址、古建筑、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宗教活动场所、非物质文化遗产等。

Local Regulations · 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