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7
Amended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规案,应当同时提出法规草案文本及其说明,并提供必要的参阅资料。修改地方性法规的,还应当提交修改前后的对照文本。
法规草案的说明应当包括制定或者修改该法规的必要性、可行性、立法依据和主要内容,以及起草过程中重大分歧意见的协调处理情况。
提供的参阅资料主要是:与该法规草案直接相关的上位法的文本;与该法规草案间接有关的上位法中的相关规定;本省其他市和外省市相关或者同类的法规;有关的国务院部委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有关的政策规定和其他相关资料。
Local Regulations · 张掖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20,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