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

Repealed

市人民政府监督本级各部门和下级政府预算的执行。

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本级各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预算的执行。

市人民政府审计部门在市长和上级审计部门领导下,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本级各部门、各单位的预算执行、决算实行审计监督。

Local Regulations · 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