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In force

市排水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排水与污水处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县(市、区)排水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排水与污水处理的监督管理。

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阜合产业园区、城南新区等城市新区排水与污水处理的监督管理,市人民政府投资的阜阳城区排水与污水处理项目的监督管理,由市排水主管部门负责。

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城乡规划、交通运输、水务、环境保护、城市管理、公安等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做好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监督管理的相关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阜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