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In force

市、县级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公安、交通运输、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民政、水务、林业、旅游、卫生、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调配合,依法加强城市管理工作。

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应当指导居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和居民履行城市管理义务,协助和监督城市管理活动。

Local Regulations · 安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