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9

In force

发展乡村旅游应当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村民自愿的原则,坚持规划先行,突出资源特色,不得破坏乡村自然资源、人文资源和生态环境。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统筹特色村镇旅游资源开发,完善桠溪国际慢城、汤山、汤泉等特色小镇功能品质,塑造乡村旅游品牌,科学保护杨柳村、漆桥村等历史文化名村。

Local Regulations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