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0
In force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绿化规划和年度绿化任务,在本级财政年度预算中合理安排公共绿化建设和养护管理资金,同时采取措施多渠道筹集资金,引导信贷资金、社会资金投向绿化,保障绿化需要。
绿化责任部门和单位应当根据本部门本单位的年度绿化任务,将所需绿化资金纳入本部门本单位的年度资金预算。
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项目所需绿化资金由建设单位承担,纳入建设工程项目投资预算。
Local Regulations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