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2

In force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拼装电动自行车;

(二)在电动自行车上改装动力装置、改动电动自行车限速装置等更改技术参数;

(三)在电动自行车上搭篷、安装挂架、加装或者改装座位(儿童安全座椅除外)等改变电动自行车外形结构;

(四)在电动自行车上安装高分贝喇叭、音响等设备。

禁止销售拼装、加装、改装的电动自行车。

Local Regulations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