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
In force年度立法计划确定前,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应当将年度立法计划草案报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征求意见。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某一事项正在制定地方性法规或者已经将其列入年度立法计划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应当避免就同一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年度立法计划执行过程中临时需要增加立法项目的,应当事先征求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的意见。
Local Regulations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