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In force

年度立法计划包括审议项目和调研项目,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审议预备项目。审议项目是指地方性法规草案基本成熟,具备立法条件,计划当年提请审议的项目。调研项目是指立法条件尚未成熟,需要进一步调研论证的项目。审议预备项目是指已启动调研起草工作,一般为下一年度立法作准备,条件成熟时,经主任会议决定,也可以当年提请审议的项目。

审议项目和审议预备项目从已完成相关调研工作、较为成熟的调研项目中选取。尚未列入调研项目,但属于改革发展急需、社会关注度高,且具备立法条件的个别项目,也可以按照规定列为审议项目或者审议预备项目。调研项目一般从立法规划项目库中选取。

Local Regulations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