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Repealed市和区人大财经委、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在对本级预算草案初步方案及上一年预算执行情况、本级预算调整初步方案、本级决算草案进行初步审查以及研究提出意见时,应当征求本级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的意见。
市和区人大各专门委员会、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可以对其所联系部门的预算进行调研,提出意见,并由本级人大财经委、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汇总研究后,纳入预算初步审查意见。
Local Regulations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