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9

Amended

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

边境地区,是指本自治区毗邻国界线一侧的县级行政区。

边境管理区,是指国家公布的对边境地区划定一定范围并实行特殊管理的区域。

公安边防部门,是指依法履行公安边防管理职责的行政执法机构,包括公安边防总队、公安边防支队、公安边防大队、公安边防派出所以及边防检查站、边境检查站等。

Local Regulations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