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4

In force

老年人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

制定法规、规章和公共政策涉及老年人权益重大问题的,应当听取老年人和老年人组织的意见。老年人和老年人组织有权向国家机关提出老年人权益保障、老龄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Local Regulations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