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0

In force

在孙水河流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从事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规定的活动,同时禁止从事下列活动:

(一)设置排污口;

(二)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

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不得进入孙水河流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经批准进入的,应当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器材。

Local Regulations · 娄底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