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9

In force

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结合城市修补、老旧居民住宅区整治改造,利用腾出的空闲用地统筹规划建设全民健身设施。

老旧城区、社区全民健身设施未达到国家有关标准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在保障安全、合法利用的前提下,依托旧厂房、仓库、老旧商业设施和空闲用地等闲置资源,逐步补建全民健身设施。

Local Regulations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