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港口条例/Chapter 3 港口建设Article 20Repealed港口设施建设项目的设计应当符合依法确定的建设规模以及建设标准、技术规范。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港口设施建设项目设计的监督检查。港口设施建设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审查批准,未经审查批准不得使用。Local Regulations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08Article 19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