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0
Amended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下列安全生产条件:
(一)生产经营场所和设施、设备符合安全技术标准以及国家、省的相关规定;
(二)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
(三)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
(四)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五)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六)配备符合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
(七)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标准规定的其他条件。
Local Regulations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