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4

In force

在锦江流域取用山泉水、矿泉水、地热水和其他水资源的单位或者个人,除法律、法规规定不需要申请取水许可的情形外,应当依法取得取水许可。

在锦江流域取用地表水和地下水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取水口安装取水计量设施,年度取水总量超过取水许可量时,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停止取水。

Local Regulations · 铜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