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Amended编制城镇规划应当对道路、港口、供水、供电、供气、消防、通信、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园林绿化、环境卫生、集贸市场、停车场、视频监控、垃圾处理、污水排放、公厕等设施的布局和建设统筹合理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规划用于上述设施建设的土地,不得改变规划用于上述设施建设的土地的用途。
自治县住建部门应当根据城镇规划,遵循节约、便民的原则,合理有序安排前款所列设施的建设,有关单位和个人应积极配合、服从安排,避免重复开挖道路、浪费资源等现象发生。
Local Regulations ·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