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残疾人保障条例/Chapter 5 文化生活Article 28In force残疾人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人证)免费进入公益性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活动中心)、美术馆、展览馆、体育健身场(馆)、文化馆(宫、站)、图书馆、公园、动物园等公共场所和风景名胜区。视力、智力残疾人和一级二级肢体残疾人的一名陪护人员享受相同优惠。以上场所应当设置明显的免费标识。有条件的场所应当配备一定数量的轮椅供残疾人免费使用。Local Regulations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27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