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5

Amended

自治旗的自治机关依法保护、管理、建设和合理利用草原。

自治旗的自治机关依法保护草原植被,禁止非法开垦和破坏。

嘎查所有的草原和嘎查长期固定使用的全民所有的草原,由自治旗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草原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草原使用权可以依法有偿转让。

草原同林业施业区的界线不得随意变更,需要变更的,必须经自治旗人民代表大会批准。

林业施业区外的自然散生林木有碍草原建设的,草原使用者可以作出移植林木、营造防护林带的规划,经自治旗人民政府批准,按规划移植。移植的林木所有权归该草原使用者。

Local Regulations · 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