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1

Amended

违反本条例第五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Local Regulations ·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