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6

Amended

宗教活动场所的基础设施建设,应当由县、乡(镇)人民政府纳入农村或者城镇建设总体规划。县、乡(镇)人民政府的部门行业服务、惠民政策、社会保障均应当覆盖到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教职人员。

Local Regulations ·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