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

In force

州、县市人民政府应建立艾滋病防治工作与禁毒工作的协调机制,公安、卫生、民政、药品食品监督行政部门应当积极协同、配合,在吸毒人员较为集中区域建立社区药物维持治疗机构和清洁针具交换工作点。

司法行政机关应当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共同做好辖区内吸毒人员的艾滋病防治健康教育,每个目标人群至少接受一次以上健康教育。

Local Regulations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