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7

In force

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规定的违法行为,案情复杂、跨县(市)行政区域、行政处罚额度较大或者在自治州区域内影响较大的,由自治州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予以处罚;应当拆除或者关闭的,报自治州人民政府批准。

Local Regulations ·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