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0
In force新建、改建、扩建公园应当符合公园发展规划。
公园新建、改建、扩建规划方案,由建设单位按照拟建公园的等级、类别、特性、规模和发展方向编制,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报规划部门审批。
编制公园规划方案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并综合考虑防灾避险、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传统文化特色、古树名木和文物古迹保护、生态环境、中水使用等多种功能的需要。
经批准的公园新建、改建、扩建方案,不得擅自改变;确需变更的,应当报原审批部门批准。
新建动物园、植物园除应当遵守前款规定外,还应当在动物、植物资源和技术条件、专业管理人员的配备等方面符合有关规定。其他专类公园也应当遵守国家相关规定。
Local Regulations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