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In force自治旗人民政府应当将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确保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繁荣发展。
自治旗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经费主要用于:
(一)抢救、征集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珍贵资料和实物;
(二)保护、研究重要的民族民间传统文化项目,整理、出版民族民间传统文化资料;
(三)培养、资助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传承人;
(四)扶持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传承单位和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
(五)表彰奖励在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
Local Regulations · 鄂伦春自治旗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