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6
In force国内外团体或者个人在自治旗行政区域内进行民族民间传统文化考察研究活动,应当经自治旗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考察研究活动应当遵循有利于促进自治旗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保护和研究,有利于促进文化学术交流的原则。
考察研究结束后,应当向批准考察的文化行政主管部门提交考察研究报告和考察研究中取得的实物图片及说明、文字、音像等资料的复印件,以及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Local Regulations · 鄂伦春自治旗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