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3

Amended

申请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书,应当向经营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提交能够证明所具备条件的有关材料。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Local Regulations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