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
Repealed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机构负责编制年度立法计划草案。
编制年度立法计划草案,应当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选题和立法建议,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以及实施重大改革决策的需要,综合考虑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和社会重大关切等因素,认真研究代表议案,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科学论证评估,提高地方立法的及时性、针对性。
研究讨论年度立法计划草案,应当邀请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市人民政府法制工作机构、有关部门和专家参与,发表意见;应当及时与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机构沟通、衔接。
Local Regulations · 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