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9

In force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除责令限期改正、赔偿损失外,处以5千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吊销采矿许可证。

(一)采取破坏性方法采矿的;

(二)对应当综合开采和综合利用的共生、伴生矿产品不进行综合开采、综合利用又无保护措施的;

(三)采矿的废石、永久性建筑压复已知矿床,开采回收率、采矿贫化率、选矿回收率长期达不到规定指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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