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1

Amended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每届任期都应当编制地方性法规立法规划,由主任会议通过并向社会公布。编制立法规划应当遵循轻重缓急、积极有为的原则,加强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评估,提高地方立法的及时性、针对性和系统性。

Local Regulations · 巴中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