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Article 7Repealed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重大事项的议案、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该重大事项的基本情况和需要解决的问题;(二)与该重大事项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依据;(三)该重大事项的决策方案或者可行性说明;(四)与该重大事项有关的统计数据、调查分析等资料。Local Regulations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6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