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6

In force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请行政诉讼,当事人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

Local Regulations · 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